3月30日中国海关发出了,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对于之前的通知部分误解进行了解说,大家可以去查看官方解读版,新政是为了更好的规范,不涉及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海淘的朋友请互相转告哦。下面就是摘抄的对海关第15号公告的说明。
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另外,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联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在这里想谈谈我的看法:我个人认为新政对正规的转运公司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以往每次海关出新政策和公告大家难免会有点担心,其实到底怎样也只有实际操作之后才知道。对于海淘下单的东东还在转运过程中的童鞋来说,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关注转运通知和自己的订单情况,一般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祝大家的东东早日飞回自己的手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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