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起,全国各口岸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停止使用。
前情回顾: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税改政策最重要的影响对象是这几年国内迅速增加的跨境电商企业,他们的运行模式是向普通个人客户提供海外商品。主要的电商企业品牌有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聚美优品、唯品会、小红书等。
继此次新政后,海关总署又相继出台两条新政,并将正式启用新快件通关管理系统,简单的说,对于海淘小伙伴来说,你的包裹被查验更加频繁了!因为新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尽管没有明说,但剑指个人海淘和海淘代购们,代购的小船说翻就翻。
新政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19号文,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14号: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的公告
旅客携运进出境行李物品暂存的包括以下5类情形: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海关暂不予放行的,可以暂存。
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新跨境通过系统的使用目的是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
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简称C类快件)报关。
1、人肉:6月1日开始,严查人肉代购行李。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境外)+3000元人民币(国内免税店)的海关予以放行。 从6月1日起海关开始增加开包检查的频率,所以包包里不能有太多新的东西,不交就会被扣留,严重就是走私。
2、邮寄:个人邮寄物品属于正常通过邮政批量清关入境的商品,按照原来行邮税的模式进行缴税。
注:有一定的限额,自用合理数量+单包裹多物品1000元人民币以内,超过限额如被开包,需要报关另行缴税。如果是代购,一般包裹内东西都是新的,有些价格相对较贵,海关开始加大检查力度,被报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扣留的物品需要凭借收货人的身份证,交易小票等领取。
代购不好做,假货还这么多,妹子们要哭瞎了!
6月1日消息,今年3月颁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正式生效,全国各口岸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停止使用。
业内人士将新快件系统与远快件系统相比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通过开关控制将审单与放行指令分开,并在模块中加入改单功能,分为企业端口改单海关确认和海关端口改单两种;
2.加入多个辅助功能,例如:报关单工作流查询、税则比对、价格风险提示、个人物品同一收发件人汇总提示等;
3.进一步规范个人物品,实现系统从无到有的突破;
4.增加了申报数据自动校验功能,提升报关数据的规范性;
5.引入专家审单模式,将疑难问题转审单专家;
6.引入H2010查验模块理念,将查验结果和查验处理结果分开,并可以设置查验要求和方式,加强查验工作管理;
7.转关依旧使用H2010系统操作;
8.舱单管理并入新舱单系统,相关功能由开关控制,可以实现舱单的自动核销;
9.运保费申报问题予以明确,A、C类申报运保费,B类不考虑,但A类运保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10.修改了一些原有系统操作不便或者不人性化的地方,例如:税费和滞报金汇总时,不到起征点的不打印;可以进行税号注释的提示和价格资料库的查询;增加各种勾选功能。
一家海外直邮服务商指出,新系统上线后,对企业和监管平台而言都有个适应过程,且系统切换也需要一定时间来优化。其提醒道,马上开始使用新快件系统的口岸需要注意,适应期内,流程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导致直邮包裹处理遇到问题。
“积极的一点是,新系统会比原来的系统更智能化、信息化,所有快件进出口业务都将集中在一个统一版本的系统内操作,通关效率的提高或指日可待。”
然而,在通关效率提高的背后,代购、海淘转运等行业就不那么乐观了。根据海关公告,6月1日之后,代购、海淘转运所寄送的货品,需要提供收件人身份证才能通关,即全部实名制。
海关公告显示,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简称C类快件)报关。其中,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而代购、海淘转运均属于B类快件。
根据最新规定,通过快件渠道进出境的其它货物、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B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B类快件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
“首先,‘接系统’这个难题就几乎把一大部分个人代购灭绝了。一般代购人员很少有实力接系统的,即便让合作的物流公司接,难度也非常大。因为,往往代购合作的物流公司走灰色通道,即号称包税的渠道。”一位海淘行业人士谈道,“这类小的物流公司如果接新快件系统,等于革了自己的命,很难再继续走之前的包税渠道。而规模大的物流公司都早早实行了阳关清关之路,跟海关系统对接。所以,这个新的系统会清理掉很大一部分个人代购和走灰色渠道的物流公司。”
上述人士指出,需要提供个人自用的身份证这一点对那些走老路子的代购来说也很难做到。“如果想用消费者的身份证进行清关,除非权威性的公司或机构,不然很难采集到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用代购自己的身份证,又会受‘个人物品超过5000元需缴税’规定的限制。”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评论称,这意味着传统海淘(即转运模式),无论前端或终端都将面临洗牌或者运营模式的改变,而个人代购更是“元气大伤”,“今后的路可能越来越不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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